欢迎访问学术月刊,今天是

媒介文化:伦理抑或权利范畴生活方式
陈堂发
媒介文化即具有伦理属性的生活方式,被赋予“权力”属性的媒介文化仅系单向度的权能范畴,仅适合于特定的媒介制度。自律失效所致的媒介文化“公地悲剧”可描述为违背法律的、悖离道德的或充满伦理争议的缺陷,技术因素不能证成“公地悲剧”不可避免性。伦理而非权利范畴的媒介文化,其价值倚重在于“内在美”的尺度性、实体而非形式的“公正”品质,内在美排斥了单纯生物性的悦目与感观享受,凸显“理想美”“悲剧美”。蕴涵丰富的实体公正关注超越对善、恶判断的表层认识,更多地寻求在显著符号意义之外所暗含的“外溢效应”。
关键词: 媒介文化, 伦理范畴, 单向权能, 技术中立, 价值倚重